时间: 2025-05-31 12:21:42 | 作者: 乐鱼官方入口
3月20日上午,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日照市日照绿茶保护管理条例》《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席刚介绍《日照市日照绿茶保护管理条例》《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基本情况。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0日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由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制定,坚持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充足表现了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践行地方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吸引更加多社会公众参与到立法当中,为提升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水平进行了实践创新。在法规制定过程中,起草单位、法制委、法工委先后6次充分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通过邀请代表参与调研起草以及利用代表履职通等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实现法规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全覆盖。通过媒体公布、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民主协商等形式广泛听取并认认真真地对待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先后多次召开市民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市民代表以及各方利益群体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从始至终坚持从日照市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市民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在《条例》中创设了多处符合日照市实际的条款,实际做到了听群众之所呼,解群众之所难,切实将法立到老百姓心坎上,逐步的提升了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018年1月1日,《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在此期间,物业管理工作不断调整,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在发生改变,因此有必要根据人民群众需求来做修改。同时所依据的上位法相关联的内容有了新的调整,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作出修改,日照市物业条例部分条款与相关上位法规定不一致,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条例》共八章八十一条,在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范。
保证《条例》的时效性,将《条例》中依据上位法已经失效的规定进行删除或者替换。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进一步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明确并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与制度,包括备案流程的标准化、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以强化业主共建共治、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的具体规定、住宅物业装饰装修条款的修改、物业服务收费的细化、法律责任的适当修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的新标准等。同时,严守合法性底线,修改时坚持不抵触原则,修改或者删除了关于临时管理规约效力、筹备组成员资格等涉及业主自治权与民事主体自治范畴的规定,使《条例》符合民法典等上位法和有关改革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落实《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加快构建党委领导,人大推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新格局,切实将《条例》落地落实。